【问问神父】296| 难道施舍和行义而言,还有条条框框吗?如何理解“秉义施舍,秉公行义”?

问题:真理文化的弟兄姐妹们好,谢谢你们之前的解惑和帮助。我在读圣经的时候,还遇到这样一句,了解得不透,还希望你们能抽时间讲解一下。多俾亚传12章8-9节上提到了要“秉义施舍,秉公行义。”我想询问的是:就施舍和行义而言,还有条条框框吗?如何理解这里的“秉公”?谢谢!

方济神父

非常感谢这位听众的提问!这是一个关于圣经的问题,重点是关于“施舍”这一项善工。思高版本的《圣经》上的原文是:“祈祷与斋戒固然是善功,但秉义施舍却超过前二者;秉义而少有,胜于不义而多有;施舍救济,胜于储蓄黄金,因为施舍救人脱免死亡,且涤除一切罪恶。施舍行义的人必享高寿。”(多12:8-9)这里在提到“施舍”时,也提到了要“秉行公义”,就是按着“公正、正义”的原则来行。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我也查阅了其他版本的圣经上的翻译,比如牧灵版本的《圣经》对此句的翻译是:“祈祷并斋戒是好的,还要施舍、行正义。秉义而少行,胜于不义而多行。”(多12:8)圣经作者在提到施舍时也强调了实行正义的重要性。

那今天的分享,我们分为两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我们先来看“施舍”这一善行为以色列子民来说是文化中的一部分,也是他们的一项基本义务,借着“施舍”,他们能得天主的欢心。在第二部分中,让我们看一下在“施舍”时“公义”的重要性。

“施舍”是文化和义务

为以色列子民来说,友爱弟兄和关照穷人是上天的要求。“施舍”是他们的民族文化里很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梅瑟法律”里的规定。比如在《旧约》的法律书上写着,不论是在收割庄稼或收获葡萄的时候,不可收割干净,不可再返过头儿去拾取,因为田地的主人有义务为穷人剩下一部分出产。(肋19:9)每三年,人们还要就将全部出产的十分之一分给那些没有土地的人,其中包括肋未人、外方人、孤儿和寡妇。(申14:28-29)除此之外,为以色列子民来说,“施舍”不仅仅只是一种纯粹博爱的表现,也成为了一种宗教行为。他们在庆祝各种大的节日时,比如在“帐篷节”、“逾越节”时,也都会包括对穷人的施舍,为穷人准备食物。所以,“施舍”这一行为是与礼仪庆典联系在一起的,是庆节的正常过程中的一部分。(参阅 撒下6:19;编下30:21-26;申16:14)

那到了《新约》里,在山中圣训里,耶稣将“施舍”与“守斋”、“祈祷”并列放在一起,将它看作是宗教生活的三根支柱之一。(玛6:1-18)而且,耶稣也教导祂的门徒们在施舍的时候,要有一种不徇私、不张扬的态度;不能期待有任何的报酬,而且也不计较施予的多少。这些都能通过“山中圣训”里的文字体现出来。比如:在施舍时,不可在前面吹号,如同假善人所行的一样,只为受到人们的称赞;而应使施舍隐而不露,甚至不叫左手知道右手所行的,只让暗中的父看见。

那么,耶稣希望门徒们做的就是:对身边穷人的任何呼吁,不应当充耳不闻,而应当是:“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玛5:42)这里谈到的“施舍”,其中不仅包括一个人自己的财物,也包括自己领受的基督的恩宠。比如,当伯多禄和若望去圣殿祈祷时,遇见了一个胎生的瘸子正在圣殿的门前求施舍。伯多禄就定睛看着这个瘸子说:“银子和金子,我没有;但把我所有的给你:因纳匝肋人耶稣基督的名字,你起来行走罢!”(宗3:6)在这里,两位宗徒施与这位瘫子的就是他们得来的治愈的恩宠。

借助“施舍”,悦乐主心

我们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施舍”是一种人对人的慈善表现。但是,人的这种善行并不是根源于人,而是因为天父首先表示了祂对人的慈善。而天父对人表示的最大的慈善就是将祂的圣子给予了全人类。耶稣本是富有的,为了人却成了贫困的,好使人们因着祂的贫困而成为富有的。(格后8:9)所以,基督徒们施舍穷人,也是为了效法耶稣的榜样,为得天父的欢心。“对穷人的存施是弟兄友爱的见证;亦是悦乐天主的正义之实践。”(《天主教教理》 #2462)

“施舍”的行为所表现的价值,远不止这些。它不仅能帮助人碰触到天主本身,也保证人在急需时能获得天主的赏报,而且也能得到一些罪过的赦免(伯前4:8)。因为“施舍”他人就是在天上为自己贮存宝藏(德29:12)向穷人施舍的人,是在向天主借贷;对于他的功德,天主必会报答,当他有需要的时候,穷人的慈父——天主——也不会转面不顾。(箴19:17;28:27)

我想最能体现“施舍”的价值的,就是在《玛窦福音》里,耶稣在讲到“公审判”的比喻时所说的。祂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玛25:40)耶稣很直接地告诉我们,帮助那些弱小的不幸的弟兄姐妹,就是在帮助祂自己。耶稣将自己与弱小者等同。如果我们要表达对耶稣的爱情,最好的方法就是借着爱德的行为。我们的爱德只有在付诸行动时,才是真正的怜悯。而在所有的怜悯的行动中,对急需者在物质方面的援助占有重要的位置,也是最明显、最直接的表现。“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德,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难道这信德能救他吗?假设有弟兄或姐妹赤身露体,且缺少日用粮,即使你们中有人给他们说:‘你们平安去罢!穿得暖暖的,吃得饱饱的!’却不给他们身体所必需的,有什么益处呢?”(雅2:14-16)

“施舍”与“正义”偕行

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今天分享的第二部分:“施舍”和行为要与“正义”(公正)偕行。这里也就回应了这位听众朋友问题中的“秉义施舍,秉公行义。”或者,如《圣经》原文里的:“秉义而少有,胜于不义而多有”,就是说:一个人秉行正义而行的施舍,即便是很少,不论是次数少,或是施舍的财物少,也远远胜于另一个人在不正义的情况下,多行的施舍。因为“正义”(义德)是“施舍”这一爱德行为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正义的爱德只是一种精神上的伪善,真正的爱德需要正义的支持。依撒意亚先知曾指出什么是“真热诚的表现”:“看哪!你们在守斋日仍然苦心经营,勒索你们所有的工人……我所中意的斋戒,岂不是要人解除不义的锁链,废除轭上的绳索,使受压迫者获得自由,折断所有的轭吗?……你若由你中间消除欺压,指手画脚的行为和虚伪的言谈,你若把你的食粮施舍给饥饿的人,满足贫穷者的心灵;那么,你的光明要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将如中午。”(依58:6-10)

依撒意亚先知告诫当时的人民,要先行正义,以公正的方式来对待身边的人,尤其是那些弱小者,然后再去行爱德的行为——施舍。“施舍”的时候,是从自己所拥有的财物里拿出来帮助别人,行爱德,而不是拿他人的东西来行。一个人通过不当的途径而得来的财物,例如抢劫、偷窃、以及高利贷等,不可以保留,也不可以用来行施舍,而应当归还给原主。圣奥斯定在著作《论天主的话》一书里,说:“用你们正当工作的收入去行施舍罢!你们不要想去贿赂那位审判者基督,求祂不要叫你与你曾剥夺其财的人对簿。不要用高利贷的所得去行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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