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新闻】| 欧盟主教:堕胎绝不可被视为基本权利 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欧盟主教在一份声明中重申人在任何处境和每个发展阶段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并强调此信念一旦消失,捍卫人权的坚实恒久基础也会随之消逝。

梵蒂冈新闻网报道,有鉴于欧洲议会要于4月11日就堕胎被纳入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决议进行  投票,欧盟主教团委员会(COMECE)在表决前发表了这份声明。此前,圣座教义部4月8月公布了《无限尊严》声明,谴责堕胎是严重且可憎的举动,把它列入对人性尊严的侵犯列表。

有悖于真正促进妇女权益

欧盟主教团委员会这份声明的标题是对促进妇女和生命权说是,对堕胎和意识形态的灌输说不。主教们表示,他们致力于让欧洲成为妇女能自由活出母亲身份的地方,使母性为妇女本身和为社会而言都是一份礼物。但愿母亲的身份在欧盟绝不是个人、社会和职业生活的限制。主教们警惕道,推广堕胎,以及使它便于实施,都与真正促进妇女及其权益的方向背道而驰。堕胎绝不可被视为基本权利。

所有其它人权的基础

生命权是所有其它人权的基础支柱,特别是最脆弱、没有自卫能力者的生命权,例如母胎中还没出生的胎儿、移民、年长者、残疾人和病患。欧盟神长引用教会在这方面的明确立场,强调在我们的时代也必须极力且清晰地表明,捍卫胎儿的生命与捍卫其它任何一项人权息息相关。

欧盟主教引述教义部的《无限尊严》声明,指出假若无法理解尚未出生的生命是个无价之宝,捍卫人权的基础就会永远屈服于当权者的一时冲动

没得到所有人认可的权利不可纳入宪章

主教们强调:“没得到所有人认可、且意见分歧的权利,不可纳入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并指出在欧洲或国际层级的法律并没有认同堕胎是个权利。欧盟各成员国在宪法及法律上对此议题的处理方式差异很大。欧盟主教团委员会在声明的结尾写道,欧盟宪章应当遵循序言所说的,尊重欧洲各民族在文化和传统上的多元性,以及各成员国共同的合法传统与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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