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明头条】|宗座传信大学专门为圣座信理部工作人员开设“重罪”课程-2026-01-16
存在着针对圣体圣事(如在撒旦仪式中犯下的亵渎行为)和告解圣事的罪行;存在着神职人员获取并传播儿童色情材料的罪行;还存在着违反天主教会纪律、企图授予女性神圣圣职的罪行。
为此,圣座信理部将本着严谨的态度和教会责任感,设立专门课程聚焦于圣部管辖的重罪(即所谓“Delicta Graviora”),这些严重、敏感且令人痛心的问题。
1月12日下午,圣座信理部主办的课程在福音传播部初传和新地方教会部所属罗马宗座传信大学若望·保禄二世教宗礼堂开课。
信理部纪律事务处秘书长若翰·若瑟·肯尼迪总主教(Archbishop John Joseph Kennedy)将主持开幕式讲话。首场历史背景讲座将聚焦赋予这一圣部处理“重罪”权限的司法进程。阿根廷天主教大学教会法史教授塞巴斯蒂安·特拉内奥(Sebastián Terráneo)主讲。这一课程将于六月结束,旨在从实质和程序层面深入探讨与信理部管辖罪行相关的法律问题,特别适用于教区教务处和教会法庭工作人员、宗教团体负责人以及已获得教会法硕士学位的学生。
侵犯圣事神圣性的罪行
《教会法典》及《东方教会法典》均提及“最严重罪行”(Delicta Graviora)。这些罪行总是针对教会生命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包括圣体圣事、告解圣事和圣秩圣事,其中也包括神职人员对未满18岁未成年人实施的性虐待。
例如,以下行为均属于“重罪”:为亵渎目的盗取或保存圣体、直接违反告解圣事中的保密原则,或针对圣事本身的罪行中,告解司铎赦免违反十诫第六诫(“不可奸淫”)的共犯。
近二十五年的变革
2001年,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通过《圣事圣洁保护》宗座手谕,将处理和审判特别严重罪行的管辖权授予信理部。此类罪行在教会法中属于特别严重,此前管辖权也归属于其他部会或并不完全明确。
2010《教宗自动诏书》附带文件《严重罪行规范》,是教宗本笃十六世于2010年更新修订并颁布的。文件首次将反信仰罪行(异端、背教和分裂)以及向女性授予神圣圣职的行为,以及间接聆听他人忏悔、录音或传播忏悔内容的行为纳入重罪范畴。此外,2010年《严重罪行条例》还将神职人员持有和传播儿童色情材料列为最严重罪行之一,并将神职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时效从10年延长至20年,时效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2021年,方济各教宗颁布了新版《最严重罪行条例》。这一条例由信理部负责执行,对2001年若望·保禄二世颁布、2010年本笃十六世修订的文本进行了更新和修改。
2021年颁布的法规并未新增由信理部专属管辖的罪行,主要引入了程序性新要素,旨在促进教会司法行政中刑事诉讼的规范运作。
今天在传信大学开幕的强化课程,为了解过去25年间关于严重罪行处理规范的演变提供了绝佳契机。授课教师包括多位信理部官员,他们将在课堂上提供有助于将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例的实用信息和数据。
——来源信仰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