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讲道台】|甲年常年期第廿四主日——满怀基督的宽仁

恭读圣玛窦福音  18:21—35

那时,伯多禄前来对耶稣说:“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该宽恕他多次?直到七次吗?”耶稣对他说:“我不对你说: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个七次。 为此天国好比一个君王,要同他的仆人算账。他开始算账的时候,给他送来了一个欠他一万‘塔冷通’的,因他没有可还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儿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变卖来还债。那仆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说:主啊!容忍我吧!一切我都要还给你。那仆人的主人就动心把他释放了,并且也赦免了他的债。但那仆人正出去时,遇见了一个欠他一百‘德纳’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咙说:“还你欠的债!”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说:容忍我吧!我必还给你。可是他不愿意,且把他下在监里,直到他还清了欠债。他的同伴见到所发生的事,非常悲愤,遂去把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把那仆人叫来,对他说:恶仆!因为你哀求了我,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债;难道你不该怜悯你的同伴,如同我怜悯了你一样吗?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给刑役,直到他还清所欠的一切。如果你们不各自从心里宽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这样对待你们。”——基督的福音

证道主题:​满怀基督的宽仁

各位兄弟姐妹:

主内平安!

新闻曾报道:2000年,四个无业青年在南京高档别墅区行窃时,被来自德国的屋主普方发现,因担心事情败露,遂将普方一家四口残忍杀害。案发后,四人很快被抓,并被判处死刑。庭审时,普方的家人也到了现场,面对四个满脸稚气和惶恐的凶手,他们很是意外。普方的父母经过心理挣扎,做出了一个让人震惊的决定:她给法院写信,希望这四位青年不要被判处死刑,她在信中说:“我们觉得,他们的死并不能改变现实。”但按照中国的法律,四人最后还是被判处死刑。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很快淡出人们的视野,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庭审中的一个细节深深触动了普方的父母:那四个青年,从小生活在农村,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进入社会后靠打零工为生,没有正式的工作。于是,普方的父母来到四个青年的家乡,发现当地经济落后,很多人并不重视孩子的教育。在经过深思熟虑后,他们决定帮助当地无力上学的孩子,并成立“普方基金”,他们觉得这是纪念儿子最好的方式。多年来,数千名学生因“普方基金”受益。许多人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很是疑惑:儿子被杀了,还来做好事?也许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以德报怨吧。

我们无法想象这对父母所承受的伤痛,更无法想象他们竟以如此的方式面对伤害过他们的人。这需要多大的爱和宽容,才能放下丧亲的悲痛,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力量才能做出如此惊人的壮举?不难理解,如果他们没有选择宽恕,余生可能在悲痛与责备中度过,甚至了却此生,事实却是,他们选择了宽恕。这让很多人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解,因为这实在不是常人所能为。我相信,他们除了内心那份深情的善意,心中定然还有一份“强大的力量”来支撑。正如今日福音中伯多禄的认知,他觉得选择“七次”宽恕足以,可耶稣却说:我不对你说,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个七次。选择宽恕就要看见那被赦免的恩典,并满怀感恩,因为没有属天力量的支撑,不能行出“七十个七次”的宽恕。

  • 属世生命的限度:

那时,伯多禄前来对耶稣说:“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该宽恕他多少次呢?直到七次吗?”(玛18:21)

在听了耶稣有关规劝弟兄之切的教导后,伯多禄开始省思自己,因为要规劝,必当先宽恕。从伯多禄的话中,我们看出了他的态度:面对得罪,他愿意遵从教导选择宽恕,但同时,他也表达了人性的限度:宽恕“七次”应当足以。我们先不说行出来的,单单这份宽恕“七次”的认知就足可超越大多数人了,在我们的观念里,也只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

当然,从人性而论,选择宽恕,可能跟我们的心胸和修为有关,而宽恕的次数却跟事情的大小、轻重缓急有关,就像前面所讲的故事,有时候伤害与得罪可能是一次而持久性的,自然宽恕的次数也就受限。可见,宽恕的次数其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那支撑我们宽恕的到底是什么?实在,心胸和修为的确不足以支撑“七十个七次”的宽恕。

本性生命的限度就是这样。虽然我们已归主名下,并明知耶稣的教导,但面对宽恕依然步履艰难。就如比喻中那个欠君王债者一样,当他蒙君王释放赦免之后,本该宽以待人——他所欠的债与同伴欠他之债相比,实有天壤之别,但他却不依不饶,将同伴下在监里。这就是遗忘释放和赦免之恩的作为,最后也只能被君王再次押入监中,直到还清所欠的一切。从整个比喻来看,我们可能会说这个欠债的仆人真是得不偿失,本该美好结局,却因一时之念丧失所有。多少次,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

  • 属天生命的释放:

面对伯多禄“直到七次”的认知,耶稣没有夸赞,反而提升他的认知“直到七十个七次”。为了进一步说明,耶稣讲了一个比喻。当耶稣说“天国好比……”的时候,首先是让人站在属天的国度面对天主、面对自己和弟兄,而人也该当如此,因为他来就是为让人进入天主的国度,使人得真正的释放和赦免。这也是我们宽恕的根基,如果不站在属天的位置,那七十个七次无异于滑稽之谈。

其次,君王起初并未赦免仆人的一切债务,反而用威胁的语气下令,要把他自己和妻子儿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变卖来还债。君王用这个威胁来恐吓他,意在迫使他来哀求,假如君王已打定主意,就不会因着他的哀求而改变了。这是为让他明白他所欠的债有多重,释放赦免他的恩有多大。只有对赦免之恩满怀感恩的人,才能明白君王的心意,也才能宽恕弟兄的过失。这是宽恕的动力。

在天主面前我们都欠债者,他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死了,这就是背负,就是释放和赦免,如果他究察罪孽,无人站立得住。

所以,这七十个七次的含义,其实是在说,我们不应该想着自己宽恕了别人多少次,而应该不再因为别人得罪自己而发怒。耶稣所说要饶恕人的次数向我们表明了,对我们来说,永远没有一个时候是适宜发怒的,因为天主完完全全赦免了我们所有罪恶,他赦免我们,是因为他的恩赐,而不是因为我们值得赦免。

这样,站在属天的位置,满怀赦免之恩,对于弟兄的得罪,次数不再是问题,仇恨也不像牢笼一样,将我们紧紧捆缚,更不会令君王愤怒,将我们下在监里,直到还清最后一文。

愿天主降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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