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過期的時品能吃嗎?

有效日期和食物浪费问题相关,而世界各国对于食品效期标示和定义大不相同,远超乎您的想象。

在台湾因「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及食品用洗洁剂都需标示有效日期,厂商有确保该食品在保存期限内不能变质的责任,且超过期限不得贩卖,因此民众多认为有效日期等于是产品开始腐败、变质、质量劣化的时间点,超过有效日期,大多会选择丢弃该食物,但过期一天未开封的饼干真的不能食用吗?

按照规定,在特定储存条件下(不包含储存不当的问题),市售包装食品在有效期限内,都是可安心食用的,但如果超过有效期限呢?若超过有效日期,食品的外观、味道、质地、风味或营养价值可能有所减损,但不表示食品就不安全或变质了,要如何判断呢?我们可简单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生鲜食品,具有易腐败之特性,过期不建议食用,另一类为非生鲜食品类,尤其是可耐久放的食品,过了保存期限并不代表不可食用,但食用前务必透过视觉、嗅觉和味觉等感官,来确认食品的状况,但最好的方式仍是建议适量购买,并在有效日期前食用完毕。

 

各国包装食品日期标示方式

目前各国对于包装食品的日期标示定义不同,用语方式也有差异,如:

  • 保存期限:台湾用法,在特定储存条件下,市售包装食品可保持产品价值的期间。

  • 有效日期:台湾用法,在特定储存条件下,市售包装食品可保持产品价值的最终期限,为一时间点。

  • 赏味期限(しょうみきげん):日本用法,代表最佳食用时间,非有效日期。

  • 消费期限(しょうひきげん):日本用法,类似保存期限。

  • Best if Used By:此日期前食用最佳,类似赏味期限。

  • Best Before:在此期间内食用最佳,类似赏味期限。

  • Used By:类似有效日期。

  • Expiry Date:类似有效日期。

  • Display until:此日期后下架。

  • Sell By:贩卖至某日期。

 根据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The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NRDC) 调查美国人每年丢弃 8,000 万吨的良好食物,占食物总供给的 40%,90% 的美国人会因为不了解食品日期标示之意义,丢弃仍可食用的食品,这种浪费比食品供应链任何环节的浪费都多。

为解决因食品标示造成的浪费问题,全球性会员制行业组织消费者商品论坛宣布,要在 2020 年前透过简单化食品日期标签 (Simplify Food Date Labels) 来减少食物浪费,而这项行动计划无异大力支持并推动全球包装食品日期标示一致化。 

CGF 简单化食品日期标签三大重要步骤

Simplify Food Date Labels

  1. 一次使用一种标签。

  2. 生鲜食品采用有效日期 (expiration date, e.g. “Use by”),非生鲜食品采用建议日期 (e.g., “Best if used by”),确切用词视各国情况进行调整。

  3. 透过教育消费者倡导标签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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