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教宗讲道】|礼仪改革是为了教会的合一,不做哑巴观众

826日周三,教宗良十四世在梵蒂冈圣伯多禄大殿主持例行的周三公开接见活动,进行了有关《礼仪》宪章的最后一次要理讲授分享说: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

在关于《礼仪》宪章的最后一次要理讲授中,我今天想探讨的是,大公会议神长们推动礼仪改革的缘由。在这方面,1962年10月28日,时任米兰总主教的蒙蒂尼(Giovanni Battista Montini)枢机写给该教区信友的第三封信,特别具有启发性。他写道,礼仪是神人性真挚表达的结合是一种语言。它一方面是天主教导的载体,另一方面是同天主交谈的声音。显然,它不能放弃其教导功能,也不能不为信仰和虔诚提供以自发且易懂的方式表达的机会。怀着这些信念,日后成为教宗保禄六世断言,信友“不能,也不应保持沉默和被动。他们的实体出席与灵性缺席相互抵触”

这些论述与《礼仪》宪章第48号的内容相呼应:“教会操心集虑,切望信友参与这奥迹时,不要像局外的哑巴观众,而是要他们借着礼节和经文,深深体会奥迹,有意识地、虔诚地、主动地参与神圣活动,接受天主圣言的教训,领受吾主圣体餐桌的滋养,感谢天主,向天主奉献无瑕的祭品,不仅藉司铎的手,而且学习同司铎一起,奉献自已,一日复一日的,通过基督中保,与天主及弟兄彼此之间,融化为一,终使天主成为万物中的万有。”这些话语表达了对礼仪价值的重新认识。通过教会的礼仪行动,在庆祝救恩工程的纪念时,也提供了体验与天主真实关系、接触救恩事件的机会。 既然神圣礼仪的姿态和言语对实现这一体验至关重要,那么信友的参与不能是被动的。

大公会议改革将构成教会经验核心的事物置于中心,旨在让礼仪闪耀成为那神圣交流的主要泉源,在其中天主的生命被传达给我们。基于这一信念,有必要使圣经经文和祈祷的丰富内涵对所有信友更加易于获取,并精简当时使用的礼仪书中所规定的庆祝顺序。

的确,礼仪是一个鲜活的现实,它在历史的长河中经历发展与变化。教会的训导当局使其形式适应了不同时代的需要。因此,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在极度尊重传统遗产的同时,恰恰为了使其更易于接近,认为有必要修订礼仪书,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长们心中的目标在《礼仪》宪章第21条中作了解释:“慈母教会,为使基督信众在礼仪中确能获得丰富的恩宠,切愿设法对礼仪作一全盘的整顿。原来礼仪含有不能改变的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但也含有可变的成分,那是可以随时代而改变的,而且如有不甚符合礼仪本质的成分,混入其中,或者不能适应时代,则更必须加以修改。在进行整顿时,应该对经文及礼节加以处理,务必使其所指的神圣本质,明白表达出来,并使基督子民尽可能容易理解,并能完整地、主动地、以团体形式参与典礼。” 当教会实行礼仪改革时,需要在恒常不变的神性要素与可接受多元改变的人性要素之间作出区分可以追溯到教宗庇护十二世1947年的《天中保》(Mediator Dei)通谕,其中指出人为元素可因时代、环境的需要及人灵的益处,并在圣神引导下经教会圣统制授权,而进行各种修改

此外,对全面改革的渴望并非突然产生,而是自20世纪初以来,随着礼仪运动的要求,在历代教宗的行动中已显而易见。信友不应像局外人或沉默的旁观者那样参与庆典的主张,已在教宗庇护十一世的宗座宪章《神圣敬礼》(Divini Cultus)中提出。此外,我们还可以回顾庇护十二世对圣周礼仪顺序的调整,他将这些礼仪重新调整在与复活节相对应的时间,因为几个世纪以来这些礼仪一直被提前到早晨举行。同样不应忘记的是,圣若望二十三世认为有必要简化日课和弥撒经书的礼仪规则,并于1960年7月25日比准了自动手谕《礼节指引》(Rubricarum instructum),他在其中提出了礼仪改革基本原则的建议。

因此,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所推动的礼仪改革,深深植根于教会活生生的传统之中。正确理解这一点,也使我们在大公会议结束后能够拒绝在教会某些领域内发生的不当做法,这些滥用行为不幸至今仍时有发生,即某些改革本身所依据的原则被推向极端或被误解。

在这方面,值得重申的是,《礼仪》宪章指出:“礼仪行为并非私人行为,而是教会的典礼,教会则是‘统一的圣事’,就是在主教权下集合、组织起来的神圣子民。所以,礼仪行为属于教会全体,表达教会全体,并涉及教会全体。”(《礼仪》宪章26)。

因此,牧者、主教以及每一位司铎的首要责任,是维护和促进一种礼仪:在尊重礼仪规范的同时,闪耀着高贵的简朴(《礼仪》宪章34),从而彰显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这样的礼仪也将是福传的重要载体、恩宠的工具,正如大公会议所教导的,我们此学习奉献自己,并借着着基督的中保,在与天主及彼此的合一中得到成全(参《礼仪》宪章48)。

——宗座新闻室网站英文文稿+本台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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