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反省】| 法律在爱内得以满全(7月18日-星期五)
默想&反省
以色列民在埃及沦为奴隶,前景堪虞。天主要救他们脱离苦海,本来直接打击埃及人,令其折服就可以了,但天主还是要以民全会众,遵循一套严谨规条,妥为预备。相信当时在以民中,仍有些人心存疑虑,畏缩不前,直至吃过逾越晚餐,在死亡呼号声中,渡过惊心动魄的一夜,才确信天主藉先知颁布的训示,并非虚言恫吓。自此,以色列民团结在天主的领导之下,横渡红海,去追寻那流奶流蜜的福地。至于那逾越庆典,亦作为永远的法规,世世代代保存下来。
以色列人对法规的重视,犹如中国人对礼教的恪守。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的确有助界定行为的规范,维系人际间的秩序。但既定的条文,不会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而改变,在不怀好意的人手中,这些条文就容易成为了箝制人心、攻讦异己的工具。所以,耶稣提醒我们:天主「喜欢仁爱胜过祭献」,而爱主爱人就是最大的诫命,一切法规都应以爱为基础。
天主,我愿时刻谨守爱的诫命,不去判断无罪的人。
读经一(在黄昏的时候,你们要将羔羊宰杀;我一见血,就越过你们去。)
恭读出谷纪 11:10-12:14
那时候,梅瑟和亚郎在法郎面前行了这许多奇迹;但是上主使法郎的心硬,不肯放以色列人民离境。
上主在埃及训示梅瑟和亚郎说:“你们要以本月为你们的正月,为你们算是一年的第一个月。你们要训示全体以色列人,本月十日,每户准备一只羔羊,一户一只,若是一家人口少,吃不了一只,应和邻居共食一只,照人数和食量的比例分配。羔羊必须是一岁大,又没有残疾的公羊,要由绵羊或山羊中挑选。把这羔羊留到本月十四日,黄昏时,以色列全体人民要宰杀羔羊。各家都要拿一些血涂在吃羔羊的房屋的两门框和门楣上。那一夜要吃肉,肉要用火烤了,同无酵饼及苦菜一起吃。肉不可吃生的或水煮的,只许吃火烤的。头、腿和五脏都要吃尽。一点也不许留到早晨;若是早晨还有剩下的,都要用火烧掉。你们要这样吃:束着腰,脚上穿着鞋,手里拿着拐杖,快快吃:这是上主的逾越节。那一夜我要走遍埃及,把埃及一切头胎生的,无论是人或牲畜都要杀死。我要严加惩罚埃及所有的神明:我是上主。这血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为记号;我打击埃及的时候,看见这血,就越过你们的家,毁灭的灾祸不会落在你们身上。这一天将是你们的纪念日,要当做上主的节日来庆祝;你们要世世代代过这节日,作为永远的法规。”——上主的圣言。
福音(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恭读圣玛窦福音 12:1-8
那时候,耶稣在安息日由麦田中经过,他的门徒饿了,就随手掐麦穗吃。法利塞人看见,便对耶稣说:“你看,你的门徒做安息日不许做的事。”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没有念过:达味和他的部下,饿了的时候,做了什么?他进了天主的殿,吃了供饼。这供饼原是不准他吃,也不准他的部下吃,只许司祭吃的。此外,你们在法律书上没有念过这项规矩吗?安息日,司祭在圣殿内违犯了安息日,也不算为罪过。我告诉你们:这里有一位,比圣殿更大。假如你们了解‘我喜欢慈悲胜过祭献’这句经文的意义,你们就决不会判断无罪的人了,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 —基督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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