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新闻】| 欧盟主教:堕胎绝不可被视为基本权利 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欧盟主教在一份声明中重申“人在任何处境和每个发展阶段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并强调此信念一旦消失,捍卫人权的坚实恒久基础也会随之消逝。
据梵蒂冈新闻网报道,有鉴于欧洲议会要于4月11日就堕胎被纳入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决议进行 投票,欧盟主教团委员会(COMECE)在表决前发表了这份声明。此前,圣座教义部4月8月公布了《无限尊严》声明,谴责堕胎是“严重且可憎的”举动,把它列入对人性尊严的侵犯列表。
有悖于真正促进妇女权益
欧盟主教团委员会这份声明的标题是“对促进妇女和生命权说是,对堕胎和意识形态的灌输说不”。主教们表示,他们致力于让欧洲成为妇女能自由活出母亲身份的地方,使母性为妇女本身和为社会而言都是一份礼物。但愿母亲的身份在欧盟“绝不是个人、社会和职业生活的限制”。主教们警惕道,推广堕胎,以及使它便于实施,都与真正促进妇女及其权益的方向背道而驰。堕胎绝不可被视为基本权利。
所有其它人权的基础
生命权是所有其它人权的基础支柱,特别是最脆弱、没有自卫能力者的生命权,例如母胎中还没出生的胎儿、移民、年长者、残疾人和病患。欧盟神长引用教会在这方面的明确立场,强调在我们的时代也必须极力且清晰地表明,捍卫胎儿的生命与捍卫其它任何一项人权息息相关。
欧盟主教引述教义部的《无限尊严》声明,指出假若无法理解尚未出生的生命是个无价之宝,捍卫人权的基础就会“永远屈服于当权者的一时冲动”。
没得到所有人认可的权利不可纳入宪章
主教们强调:“没得到所有人认可、且意见分歧的权利,不可纳入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并指出在欧洲或国际层级的法律并没有认同堕胎是个权利。欧盟各成员国在宪法及法律上对此议题的处理方式差异很大。欧盟主教团委员会在声明的结尾写道,欧盟宪章应当遵循序言所说的,尊重欧洲各民族在文化和传统上的多元性,以及各成员国共同的合法传统与国际义务。